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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课程视角下的中学音乐教学活动探究

发表时间:2025/12/04 19:40:07  浏览次数: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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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妍刘明

【摘要】隐性课程是现代课程论的重大主题,也是音乐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辅助显示课程教学、提高学生音乐修养、提升学生审美能力、优化音乐课程的德育实效性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授课过程中,音乐教师都往往忽视隐性课程的教学。本文对隐性课程内涵、特征以及音乐教学活动中隐性课程的因素进行了探究,并对如何开发实施教学活动中的隐性课程因素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隐性课程;音乐;教学活动

提到课程,我们通常认为是学校设置的课堂教学课程,被学校以课程表形式明确列出的,这种认识存在片面性。实际上,课程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显示课程是指课程表明确注明的课程,也称为正式课程、官方课程。隐性课程则指未予以在课程中列明,但实际教学过程中,却对学生成长有真实作用的课程。当今社会,越来越注重素质教育,学生在学校习得的不只是读写算的认识和技能发展,还应从学校制度、组织、社会过程和师生交往等方面接受没有显现出来的价值上的、规范上的潜移默化的陶冶。在1916年,美国教育思想家杜威(J.Deway)就曾指出,学生学习的不只是学校的正规课程,还学到了与正规课程不同的东西。他因此也提出了“附带学习”(Col-lateral Learning)的概念。所谓“附带学习”,就是伴随具体内容的学习而形成的对所学习的内容以及学习过程本身的情感、态度,如喜欢或不喜欢的情感等。①杜威认为这种“附带学习”在学习中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因为所形成的情感态度对于未来的价值是更为根本的,也是最为稳定且长久的。所以,隐性课程的作用是强大的,特别是对学生的知、情、意等方面产生的效果是长期而深远的,甚至会影响他的一生。

现代教育追求的是学生的全面发展,音乐课程对于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有着重要作用。同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也可以发现,同样的教材、同样的学生素质,由不同老师或不同方法施教,其教学效果也不同甚至出现极大反差。其中,隐性课程发挥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其影响也是巨大的。但是,学校、教师对音乐课程的价值认识还远远不够,再加上学校音乐课程的课时安排太少,因此音乐对学生发展的影响没有发挥出来。如何让音乐课程发挥价值,其中音乐隐性课程资源的开发显得尤为重要。

一、音乐隐性课程的含义、特征

(一)音乐隐性课程的含义

音乐隐性课程与隐性课程之间的关系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音乐隐性课程既属于隐性课程的一个分支,又与其他隐性课程存在有机联系,共同组织隐性课程,共同决定着学生的学习效果。音乐隐性课程是从音乐学科的角度去研究隐性课程资源的课程。它是除了学校有计划、有组织的音乐课以外一些影响学生音乐审美发展的潜在音乐课程资源。这些因素对学生起到了一种间接的、暗示性的作用,良好的校园环境、学习风气能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情趣,挖掘学生音乐潜能,提升音乐修养,从而促进学生接受音乐教育、升华自身情感和价值观。

(二)音乐隐性课程的特征

1.内容的广泛性

音乐隐性课程的存在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校园音乐文化环境、课内外音乐活动、教学活动方式以及师生不自觉的流露与接受,总之它存在于校园生活的各个方面,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的态度与价值观。

2.功能的补充性

如果说音乐显性课程是向学生传递音乐基础知识、音乐的构成要素、音乐技能等外在知识的话,音乐隐性课程则是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深度影响学生的音乐感知能力,培养学生主动感触音乐作品风格、体验音乐内在情感,从而升华学生的音乐素养。具体来说,音乐隐情课程包括课前导入、音乐教学情景设备、教室环境设置、课间播放音乐等内容。实践证明,音乐隐性课程,如放学时间段和课间时间段学校播放的音乐,更能够激发学生对音乐显性课程的兴趣,使显性课程教学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过程的隐蔽性

音乐隐性课程区别于显性课程外显的知识,它是师生不自觉的流露与接受,它没有明确的课程计划与课时安排,它以一种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效果。

4.学习内容的情意性

音乐隐性课程对学生的知、情、意等方面产生的效果是长期而深远的,学生在音乐隐性课程中获得的主要是非学术性知识,是音乐审美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念、这种影响是相对稳定的甚至作用于他的一生。

二、教学活动中隐性课程因素

(一)音乐文化环境方面的隐性课程因素

学校的校园环境也是一种教育资源,它能够起到熏陶学生思想意境,引导和约束学生思想行为的作用,在育人中也起着无形而巨大的作用。音乐隐性课程是校园环境的一部分,在融入校园环境中也表现为多种形式。

1.校园广播

我国现有的教育机构中,校园广播形式直接,直到的影响作用更为明显。比如升旗、眼操、广播操、运动会和校园广播节目等活动中直接接受音乐的传播,这种形式是音乐隐性课程最直接、最明显的体现形式,只要与正常的显性课堂秩序合理科学的安排,校园广播起到的正面教育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也可以说,校园广播是最能表达音乐隐性课程作用的一种形式。

2.走廊文化

走廊文化作为文化的一种宣传手段,在无形中通过文字或图画向学生介绍各种音乐的基础知识和最新形式。利用走廊文化,学校可以改变“硬性灌输”的传统教学思维定式,向学生传授音乐基础知识、基本要素、音乐类别、音乐家经历等内容,与音乐显性课程相辅相成,有效提高音乐教学质量。同时,这种走廊文化往往在一种无声的、潜移默化的氛围中进行,学科综合性强,与新课标倡导的学科综合相吻合,更能与文学、美术等课程教学相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发挥音乐隐性课程更好的育人功能。

3.音乐艺术实践活动

学校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包括合唱、乐队、艺术节等等团体性音乐艺术活动。鼓励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但能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还能培养他们的合作能力。所以学校应给予积极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使学生自由的展现他们实际的才能与想法。

4.校园铃声

学校铃声是聆听音乐最直接的形式,我们可以充分利用铃声这个媒介来进行音乐教学,这种教学就是潜移默化的。一般来说,上课铃声所采用的音乐速度快,下课铃声采用的音乐速度慢,学校可以遵循这个特点每学期采用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名曲片段作为铃声来感知音乐。

(二)人际关系层面的音乐隐性课程因素

1.教师行为

教师是隐性课程功能得以发挥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新课改之后,师生互动的课堂环境下,教师的行为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着学生的品行、对事物的态度,甚至是未来的发展。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认识到隐性课程带来的影响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两方面,教师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好学生的表率,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隐性课程积极的作用。

2.课堂中学生自身因素

课堂中学生的隐性因素主要包括班级成员的思想、言行、习惯,具体来说,如学风、学习态度、学习动力、课堂纪律、素质、兴趣爱好等。虽然这些都是无法量化精神状态,但是它会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整个班级的教学效果。例如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可能受到了某位同学的影响;再如学生对于音乐的敏感性是来自于某些音乐信息的不断刺激,举个例子来说,班上有几个热爱音乐的学生组建了一支乐队,那么他们常带给班级的音乐信息因素会多一些。

(三)教材中的隐性课程资源

音乐是音的组织结构的艺术,要体现音乐隐性课程的价值,需要音乐教师善于发现和深层挖掘教材音乐作品中的情感因素,并对学生从音乐作品的音响组织结构方面解析作品为何有该种情感内蕴,让学生了解音乐作品的美、美在“何方”。例如: 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主题片段(如图一)和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欢乐颂片段(如图二),两首来自同一个作者的乐曲,给予我们截然不同的感受,我们对命运主题的感受是消极、焦虑和不安的,对欢乐颂主题的感受是积极、愉悦和安详的;为什么音乐带给我们不同的感受,其一是调式调性,欢乐颂采用大调,命运主题是小调;其二,旋律的跳进与级进,欢乐颂主题是级进的典型例子,而命运主题下行的跳进突出渲染了其中不安的情绪;其三,音乐的音高一般会主音高浮动,命运这段主题不同于自然的旋律跃动,在命运主题中主音是do,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听到主音的出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听起来如此不安的原因。欢乐颂的主音高do一直围绕着旋律的进行,给人安详平和的感觉;其四,乐曲旋律的走向同样影响着人们对音乐的感受。

图一

图二

综上所述,在音乐教学中,只有明确音乐作品的音响结构、旋律走向等特点,有机指导和融入教学过程中,充分挖掘教材中的隐性课程,音乐课堂教学效果才能更加有效。音乐教育不但要重视显性课程的直接作用,更要注重隐性课程的辅助影响作用,才能让学生体验到音乐的美,全面提高音乐素养。

三、教学活动中隐性课程因素的开发实施

(一)提升教师开发音乐隐性课程的素养

音乐教师是音乐课程的设计者也是课程的执行者,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由于音乐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多方面,因而就要求音乐教师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应努力实现观念、知识、能力的三项更新;隐性课程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因此音乐教师要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从而积极影响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以榜样的力量去感染每一位学生。

音乐教学是音乐课程的具体落实,音乐课程的计划、大纲、教学过程的具体实现都是由音乐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的。而开发音乐隐性课功能的任务主要由教师来完成,所以音乐教师应把隐性课程的教育作用充分体现在教学的整体过程中。这就要求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与音乐教学有关的各种因素,力争把那些不被教师和学生注意的非智力因素体现在音乐教学的整体过程中,这样才能更好地挖掘学校音乐教学中的隐性教育功能,充分实现音乐隐性课程的重要作用。

(二)构建一整套科学且可操作的评价方法体系

目前音乐课的评价侧重外显的知识,音乐课程更重要的是对学生体验过程的评价。因此,我们要逐步研究并建立多元化评价方式,在评价学生对音乐基础知识、技能掌握程度的基础上,更加客观的评价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以及其他非智力因素。如此,才能体现教学评价的多层次、多维度、多导向的特征,才能对教学行为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公正地评价,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

注释:

①邓道宣,罗明礼.国内外隐性课程研究述论[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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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邓道宣,罗明礼.国内外隐性课程研究述论[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 (19).

[13]杜希民,张建中.“隐性课程”及其可控因素探讨[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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