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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钢琴奏鸣曲晚期风格特征研究

发表时间:2025/12/08 23:03:25  浏览次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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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蕾

【摘要】贝多芬创作的钢琴奏鸣曲在音乐史上自被创作完成之日起就占据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这些钢琴奏鸣曲不但是音乐教科书中的必备曲目,也是音乐家们乐于研究、喜爱演奏的曲目。本文将从贝多芬钢琴奏鸣曲晚期的风格特征这个大方向对其进行探讨、研究。

【关键词】贝多芬;钢琴奏鸣曲;风格特征

一、贝多芬及其音乐作品简介

(一)贝多芬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是德国著名的古典主义音乐家的典范,著名的曲作家,在其短短五十多年的人生中,贝多芬凭借着其与生俱来的音乐天赋与后期艰苦卓绝的努力,贝多芬创作了大量被世人所传送、所熟知的优秀音乐作品。贝多芬在世界音乐史的发展上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贝多芬不仅是古典音乐的典范代表与集大成者,同时,他还为浪漫主义音乐创造了良好的开端,是世界音乐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人物之一。可以说贝多芬的音乐作品是对整个人类情感的完美表达,同时,他的音乐作品也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贝多芬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伟大的音乐家,他虽然耳聋,却并没有被命运所打败。作为以为音乐家,他失去了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器官,但他却没有放弃自己对于音乐的伟大追求,穷尽自己的一生,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了自己对于音乐的热爱与追求。

(二)贝多芬音乐作品简介

贝多芬的音乐作品从其风格特征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早期、中期和晚期。

贝多芬的早期作品指的是其在19世纪初期的作品,这一时期贝多芬处于青年时期,受到波恩民主解放以及古典主义的影响,此外,贝多芬独特的艺术风格以及青年时期充满活力、斗志与理想的创作特点也在他这一时期的音乐作品中体现出来。

贝多芬中期的音乐作品指的是贝多芬在1801年至1814年这一段时期内创作的音乐作品,在这一时期内,贝多芬的音乐创作风格已经逐渐稳定,英雄主义的创作特征逐渐开始在其音乐作品中体现地越来越多,随着其创作风格的固定,贝多芬的音乐创作手法也更加灵活、多变。这一时期,是贝多芬创作作品的成熟、完善时期,也是贝多芬创作的多产时期。

本文主要讨论的对象--- 贝多芬晚期的作品主要指的是贝多芬在在在1815年之后所创作的乐曲。这一时期,贝多芬的创作风格已经稳定,其在古典主义音乐与浪漫主义音乐这两种不同的音乐风格上承前启后的音乐风格在这一时期的音乐作品中提现得尤为显著。贝多芬在这一时期音乐创作的另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其音乐作品的布局更加灵活、曲式结构也更加自由,同时,在这一时期,其音乐作品更加注重对于内心的探索与表达。贝多芬晚期音乐的代表作主要是其著名的五首钢琴奏鸣曲:C小调《悲怆》钢琴奏鸣曲(作品13号)、升C小调《月光》钢琴奏鸣曲(作品27号之2)、D小调《暴风雨》钢琴奏鸣曲(作品31号之2)、C大调《华尔斯坦》“黎明”钢琴奏鸣曲(作品53号)、F小调《热情》钢琴奏鸣曲(作品57号)。

二、贝多芬钢琴奏鸣曲风格特征

本文将从贝多芬的创作特征与其作品的演奏特征两个方面着手,对其晚期钢琴奏鸣曲的风格特征就行分析。

(一)贝多芬晚期钢琴奏鸣曲的创作特征

1.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调性特征

在以往的古典音乐作品中,各个篇章之间的调性都有严格的规定需要遵循,并不是任何调性都可以随意使用,大部分作曲家青睐于采用近关系调来进行创作,这一规定长久以来在作曲家的创作过程中被奉为一条金科玉律,但是贝多芬却并不这样认为,在他的作品中,调性的使用更加随意、灵活,在其作品中经常会有远关系调的运用。贝多芬采取远关系调形成的强烈对比关系来表达冲突。例如在其作品Op.106中,贝多芬在其中的第一章就运用了降B大调---G大调这样对比鲜明的远关系调,这也为后来的浪漫主义音乐创作奠定了基础。

2.贝多芬钢琴奏鸣曲中使用许多颤音

贝多芬在其钢琴奏鸣曲中还经常使用大量的难以演奏的颤音来表情达意。使用颤音本来是为了弥补钢琴不能演奏连续音的缺点,从而对音乐作品进行表面装饰,同时,由于颤音十分难于演奏,因此,曲作家往往使用的都是较短的颤音。但是,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却反其道而行之,使用了大量冗长的颤音。这些颤音往往是要表达一些类似于宗教吟唱的曲调,随着这种创作手法在贝多芬作品中的大量运用,使用冗长的颤音来表达情感称为贝多芬音乐作品的重要特点之一。

(二)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演奏特征

1.节奏处理

在对贝多芬的钢琴曲进行演奏时,一定要十分注意对其家走的把握,以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为例,尽管贝多芬是浪漫主义音乐的开山鼻祖,但是其钢琴奏鸣曲却属于古典主义音乐流派的典范,在对古典主义音乐作品进行表演时,应当强调将其节奏保持在稳定、统一、匀速、均衡的范围内,否则,就难以将奏鸣曲的内涵表现出来。尽管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对节奏要求十分严格,但其并不死板。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的节奏方面同样有十分灵活的表现方式,例如在处理咏叹调时,由于咏叹调多事用于表达作者内心的情感,因此,此时就可以对奏鸣曲进行自由吟诵即可。

2.旋律处理

旋律是在对贝多芬钢琴奏鸣曲进行演奏时另一个应当引起演奏者主义的问题。首先,句头、句尾由于其作用不同(句头具有启发下文的作用,句尾具有收尾作用),要求我们在演奏时进行区分;其次,假如旋律线呈下降的状态,则在演奏时需要进行渐弱的处理,如果旋律线呈现上升的状态,则在演奏时需要进行渐强的处理;最后,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旋律中的最高音应当被着重特别演奏。

3.力度处理

不同以往的钢琴作曲家,例如海顿等为迎合贵族的需要而创作的华丽典雅的世俗音乐、宫廷音乐,由于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往往反应的是人类社会中的一些激烈的社会现象以及时代的先进思想,例如革命等,因此其十分擅于利用音乐作品对人类心灵进行探索,也多用于表达一些强烈的感情。因此在演奏过程中,要注意全身力度的把握,例如在演奏前后对比十分强烈的两句乐句时要特别注意将全身肌肉进行灵活配合,这就要求演奏者能力量在肩膀、大臂、手肘、小臂、手腕、手掌、手指之间灵活转移。

参考文献

[1]张弓著.不朽的音乐大师贝多芬[M].商务印书社,1982.4(第一版).

[2]陈洪,李季芳,严宝瑜,等译.贝多芬论(译文集)[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1.3(第一版).

[3]李蜀果.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时代精神初探[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3).

[4]朱雅芬.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上、中、下)[J].钢琴艺术,2012(10-12).

[5]李康燕.贝多芬晚期钢琴奏鸣曲初探[J].美与时代,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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