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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琴四件宝——集中、慢练、重复、用脑(1)

发表时间:2025/04/19 07:00:28  浏览次数: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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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慢练重复用脑

由于练习的特殊意义,如何练习,关系到练习的效率和成效,关系到学习进步的快慢大小;关系到最终能否取得成功……,因此,中外著名钢琴家、钢琴教育家及有关学者都有许多深刻而有价值,生动而又具体的论述。希望让名家们那些精辟的、带着自身实际体验的经验总结或淳淳告诫,能帮助我们的学生认真地对待自己的练习任务,能帮助我们的家长特殊地重视培养孩子们养成良好的练习习惯,去引导他们进行科学而富有成效的练习。

——但昭义


(一)论练习习惯

练习,反复的练习,艰苦的练习,不间断的练习,不但贯穿于从初学者到钢琴家的成长过程,而且贯穿于一位钢琴家的整个艺术生涯。

——赵晓生

从科学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件事实——每一种练习与我们身体上的动作相关连,而且都是神经中枢活动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把每一种练习看作是心理和生理上的训练过程。

——尼古拉耶夫

在每一种练习中,有决定作用的乃是弹奏者所努力要达到的那个目标。练习的结果完全要看他对那个目标所怀的想象是否明确,注意力是否集中,练习是否努力而决定。

——尼古拉耶夫

“应该弹什么”的概念越清楚,“应该如何弹”的概念也就越清楚。目的本身已经指出了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法。真正伟大的钢琴家的技术秘诀也正在于此。

——涅高兹

你要一匹马跑一里,你就训练它能跑一里半,那么它跑一里就觉得不难了。

——拉赫玛尼诺夫

正确练习的基础是目的明确和反馈机制的不断完善。

——王朝刚

练琴过程归根结底就是形成习惯。例如一开始练习就注意准确性,养成习惯以后,演奏就会完整准确。相反,如果经常带错误练,结果,练习成了巩固错误,形成坏习惯以后,改过来就难上加难了。

——周广仁

(二)论注意力集中

集中精神是成功这一词中的第一个字母。

——霍夫曼

集中精神用一半的时间练习会好得多。即使是纯机械的练习,为了要取得有益的技巧效果,也得通过耳朵及眼睛这两种人体器官传送到脑子的运动神经中枢。如果脑子被其它事所占用,那么它就觉察不到当时练习的印象,这样的练习完全是浪费时间。

——霍夫曼

在练习过程中,意志(目的性)和注意力越强,效果也就越好。练习越是消极、被动,掌握作品的时间也就拖得越长,对作品的兴趣必然会下降。这些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再提醒一下也很必要。

——涅高兹

养成注意力集中的良好习惯,可以使技术动作干净准确,消除浪费大量精力的错误(如僵硬)。排除不必要和错误的动作,可以节约练琴时间,弹奏者也可更少地感到疲劳。

——约瑟夫 · 迦特

二十世纪以后的钢琴教学,日益重视用头脑练琴。事实证明:没有心理因素指导的纯机械的生理练习,是解决不了钢琴演奏技术问题的。弹一组音、学一项弹奏技术,应当是头脑指挥手指等演奏器官去动作,是头脑先手指而动,而不是纯粹听凭手指等器官自己无意识地、盲目地去(所谓‘溜手指’)。钢琴演奏的司令部在头脑,手指只是按司令部的指挥去冲锋陷阵的士兵。所以,头脑应当比手指作更多的训练。

——廖乃雄

应当说:不会练琴也就不会演奏,因为演奏时出现的纰漏无不反应了练琴中存在的问题。练琴学习进步的快慢主要取决于练琴效率,练习效率取决于练琴的安排及其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

——廖乃雄

对练习和练习内容缺乏兴趣而引起的心理疲劳是更为常见的现象。孔子日: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对音乐艺术的执普追求和美好向往能使人们兴趣盎然,锲而不舍。

——王朝刚

(三)论重复

重复是学习之母。

——狄慈根

无论是对天资最差的,或是对天份极高的人来说,旧谚“重复为学习之本”都是一条规律。

——涅高兹

重复练习并不总是正面性质。如果缺乏明确的目的、理解与有意识的控制与校正,重复练习就会成为盲目性和非选择性的过程。这样的练琴必然会使演奏中正确的成份与错误的成份同样得到强化,而娇正一个错误习惯,通常要比树立一个新的正确习惯困难许多倍。

——王朝刚

练习钢琴不应该是时间上或遍数上的不加思考的重复。

——菜谢蒂茨基

每遍练习都应当有针对性、有分析。绝不要把练琴时间的大部份花费在一遍又一遍从头到尾的重复上。可以把所有学习的曲目特别困难的片编上号码,集中起来反复练习,对于克服技术困难非常有效。

要“小单位反复练”,既可集中,盯住一处练,非有改进不换另一处;也可打散练即:“每次只练几遍,“少量多餐”式的经常练。前种适合开始练时,后种适合已练过一段时间之后。

                                                                                                                                                                   ——廖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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