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有人不用感情这个说法,而是讲音乐形象。的确,不少乐曲会有形象的联想。比如,听起来会想到流水,或想到鸟鸣,或想到队伍的进行,或想到舞蹈场面等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有清晰形象的联想。只讲形象,有些乐曲,也会不好理解。
有的乐曲,由于用感情和形象来概括,都不合适,于是,又有色彩一说,比如明亮、暗谈、浓重、透明等等。
有的乐曲,像是心理状态,比如平静、沉思、热情、激动等等。
有的乐曲,我们会用音乐的意境来形容,诸如纯洁、高贵、深远、崇高、雄伟等等。
有的乐曲,我们会说,像是两个人在一问一答地对话。不过,说的是什么,又不太清楚。
音乐的类形实在太多,还可以继续列举下去。
上面所有那些说法,都是试图寻找音符之外,或音符背后的但又是更高层次的音乐的涵义。找到了这个涵义,就会在弹奏时更有目的性、更生动、更吸引人。其实,想“弹奏得有感情”这个说法,表达的也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既然感情这个说法不能概括我们遇到的各式各样的乐曲,我们也可以换个更有概括力的说法,那就是:
美的音乐内容。
这句话可从两种意义上理解:音乐表现的内容是美的;或者美本身就是音乐的内容。
这样,针对我们弹奏的乐曲,就不必局限于感情一个角度,而是从多种可能性中选择一个最适合这首乐曲的角度人手理解。如果我们首先感到乐曲有明确的情感,就努力表现好这种情感;如果有清晰的形象,就把形象鲜明地用音答刻画出来;如果是某种色彩,某种心理状态等等,那就把色彩或心理状态用乐音生动地描绘出来。
如果只是感到美,别的模糊不清,那就设法弹得更美。美,就足以构成弹奏的目的。
关键在于,学生必须从心里真正感受到什么。没有感受,就无法表现。
对音乐的感受,不同的学生情形常有差异。有的感受力强,有的弱一点。有的善于从这个角度感受,有的善于从另一个角度感受。有的易于感受这一种,有的则是易于感受另一种。钢琴学生应当逐步提高多方面的感受力和理解力,准确把握所弹乐曲的美的音乐内容。这样,在弹奏中,就会有依据、有目标,才会演奏得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