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号匈牙利舞曲——勃拉姆斯
这是勃拉姆斯全部作品中最广为世人所知的乐曲,不但到处被演奏,而且被改编成各种不同形式的器乐曲。
勃拉姆斯自1852年开始创作这一系列乐曲,当时他在维也纳对该地的吉普赛音乐颇感兴趣,于是记下了许多吉普赛音乐的旋律,并加以编辑和整理。其粗犷而豪放的旋律具有明显的匈牙利“查尔达什舞曲”的特征,给每一位听众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约翰内斯·勃拉姆斯(德语:Johannes Brahms,德语:[johans bams],1833年5月7日—1897年4月3日),出生于汉堡,逝于维也纳,德国古典主义最后的作曲家,浪漫主义中期作曲家。
勃拉姆斯出身于音乐家庭,又译白蓝士、柏纳谟斯。他的大部分创作时期是在维也纳度过的,是维也纳的音乐领袖人物。一些评论家将他与巴赫(Bach)、贝多芬(Beethoven)排列在一起称为三B。勃拉姆斯一生虽然只写了四首交响曲,但仍被称为是贝多芬以后最伟大的交响曲作曲家之一。
勃拉姆斯是一位热爱民族文化,追求古典精神的作曲家。他在创作中力图维护德奥的传统,和同时代的作曲家相比,他在这方面表现得更积极更自觉。在创作中他追求内在的感情的深刻表现,反对浮华的表面效果,风格质朴、严峻,作品富有哲理性。
在勃拉姆斯的创作中,交响音乐占有重要地位,在这类作品中,结构的原则、调性的布局、主题发展的逻辑性、复调思维的深刻性以及宏伟的气势等,都明显地看到J·S·巴赫、L.van贝多芬对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