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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曼《维也纳狂欢节》op.26音乐风格特征研究

发表时间:2025/01/11 20:01:44  浏览次数: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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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奕博

摘要:《维也纳狂欢节》op.26作为舒曼的代表性作品,既彰显了其个性化的音乐创作理念与创作技法,同时也呈现出独特的情感表达效果。我们要想提高对该作品的训练效率与表演质量,则必须深化对其艺术创作特征的认识。本文在简要论述舒曼生平以及《维也纳狂欢节》op.26创作背景与情感内涵的基础上,从音乐风格、浪漫文学、音乐语言的角度,研究其音乐特征,据此总结《维也纳狂欢节》op.26创作与表演的现实启示。

关键词:舒曼 《维也纳狂欢节》 op.26 音乐风格特征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7)08-0034-03

一、罗伯特·舒曼与《维也纳狂欢节》op.26概述

罗伯特·舒曼(Robert Schumann)1810年出生在德国,是十九世纪著名的作曲家和音乐评论家。他七岁开始跟随昆施学习钢琴,十八岁遵从母意进入莱比锡大学学习法律。其在校期间坚持进行钢琴训练与表演活动,自己在钢琴演奏方面的造诣使其声名大噪,随后他说服了自己的母亲,毅然放弃法律专业而潜心学琴。二十岁时,他师从维克,随后基于急于求成的心理而采用错误的练琴方式,导致其手指严重受损,由此不得不转向音乐创作与评论活动,从而开启了在音乐领域中新的道路。二十四岁至二十八岁是舒曼钢琴创作的巅峰时期,包括《交响练习曲》《狂欢节》《f小调奏鸣曲》《#f小调奏鸣曲》在内的一系列优秀作品都产生于这一时期。三十岁时,舒曼与克拉拉正式结婚,由此使这一时期的音乐作品洋溢着浓厚的幸福之色,随后在三十三岁应门德尔松的邀请而进入莱比锡音乐学院从事教学活动。四十岁时,由于长期不辞辛劳地进行音乐创作活动,导致其精神状况日趋恶化,忧郁症和神经衰竭长期困扰着他,从而不得不辞去教学工作,但仍然创作出《三首为青年的钢琴奏鸣曲》《森林情景》等一系列作品。四十四岁时,他的病情越来越严重,甚至丧失理智,在寒冷的冬天跳进莱茵河企图自杀,随后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四十六岁时逝世。

《维也纳狂欢节》op.26始创于1839年,正是舒曼音乐创作的黄金时期,被其称为是“一首伟大的浪漫奏鸣曲”。该作品分为五个部分,记录了抗议政府无视出版自由的行为;含沙射影地讽刺梅特涅倒行逆施的行为;暗示维也纳将掀起一股推翻梅特涅政权的风暴。舒曼通过欢快的乐曲展现了一个极其严肃的话题,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其高水平的音乐创作技巧。

二、音乐风格特征

舒曼深受浪漫主义思想的影响,由此使其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创作完成的《维也纳狂欢节》op.26呈现出强烈的浪漫主义色彩,被称为是“一首伟大的浪漫奏鸣曲”和“一份浪漫主义的展品”。从这个角度来讲,《维也纳狂欢节》op.26的音乐风格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舒曼在钢琴创作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刻画出情感饱满、形象生动甚至是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由此成为其艺术创作的一大特征。舒曼在《维也纳狂欢节》op.26中同样秉承了其这一创作特征,在作品中塑造出两类人物形象。一类是淳朴、热情的民众,在欢快、愉悦的情景氛围之中热烈狂欢,呈现出的是一个追求和平、幸福与自由的人物形象;一类是倒行逆施而受到人们讽刺、厌恶与诅咒的梅特涅政权的形象。两种人物风格形成鲜明有力的对比。其次,《维也纳狂欢节》op.26表现出回旋式的丰富性,舒曼打破了传统钢琴曲创作以奏鸣曲开篇、以回旋奏鸣曲结束的创作方式,而是从头至尾都应用到了大量的回旋结构,从而为个性化情感的表达奠定了基础,并进一步增强了各部分力度、情绪与人物形象的对比性效果,充分彰显了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下钢琴作品所表现出的强烈的感性特征。第三,《维也纳狂欢节》op.26也充分彰显出了多边性的和声织体特征,也即是随时变换和声与复调,尤其是经常使用复调来层次鲜明地表现作品旋律。另外,舒曼十分重视被其他艺术家所忽视的中声部,在经过细致处理之后,进一步增强了其优美、柔和的音质效果,但他却很少使用厚重、深沉、稳定的原位和弦。第四,《维也纳狂欢节》op.26還表现出辩证性地进行人物形象刻画与情感表达的特征,也即是《维也纳狂欢节》op.26在表面上是表现人们在狂欢节期间欢快、愉悦的场面,但中间却加入了当时欧洲被禁演的《马赛曲》,从而在欢快、愉悦的情景氛围之中又在潜移默化地讽刺、诅咒统治者,由此使整个音乐风格、音乐情感、音乐技法表现出明显的辩证性的特征。第五,《维也纳狂欢节》op.26还表现出音乐构思巧妙性的特征,一方面通过钢琴艺术来表现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将音乐发展成为吐露心声、表达情思甚至是反抗旧势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对于音乐的体裁、内容、表现方式与风格特征也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该作品的艺术内涵。

三、音乐形象特征

舒曼的音乐兼具“诗的语言”和“绘画的场景”双重特征,由此被人们称为是“诗人音乐家”。《维也纳狂欢节》op.26的五个部分分别营造出对比鲜明而又衔接紧密的五个音乐形象,其各部分既可单独演奏,同时又可组合表演,表面上欢快愉悦,而潜在地却呈现出强烈的忧郁、沉闷之色。

具体来说,第一部分“快板”营造出一种热烈、欢愉的狂欢节场面,表达了民众对于自由、民主、幸福生活的无限向往之情;第二部分“浪漫曲”运用浪漫性的表现方式展现忧郁、愁闷的情感色彩,忧郁的是长期受到统治者的压制,而愁闷的是自己对此却无能为力;第三部分“谐虐曲”则通过诙谐、幽默的表现技法,营造出一种欢快的情境,但在潜移默化中却暗含着对统治阶层的嘲讽与痛斥;第四部分“间奏曲”的基调则变得激情昂扬起来,由此在暗示统治政权必将灭亡的结局以及人民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等等;而最后一部分“终曲”则再次回归至狂欢节欢快、愉悦的场景,与第一部分遥相呼应,并与中间对统治者的讽刺、厌恶与诅咒形成鲜明对比。《维也纳狂欢节》op.26的五个部分形象鲜明,而又前后映衬,从而在诗意的钢琴语言中营造出各种情境氛围,给人以多样化的情感体验。

四、浪漫主义文学特征

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思潮风行整个欧洲,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这一时期的作曲家既追求个性化的创作理念与创作技法,同时也十分注重挖掘和表达自己的情感思想,由此一度将艺术上升至哲学层面甚至是将艺术创作等同于哲学探索等等。基于此,很多艺术家吸收美术、文学、戏剧中的艺术元素,融入到音乐创作之中,增强音乐作品的思想内涵与实际意义。舒曼自小研读歌德、拜伦的文学作品,甚至还曾翻译过一些经典著作,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而其在音乐创作过程中深受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因此舒曼所创作出的浪漫主义音乐作品中表现出强烈的音乐与文学相结合的特征,也即是浪漫文学的特征。《维也纳狂欢节》op.26不仅仅是一部简单的描述维也纳狂欢节的音乐,而是蕴含着更深层次的对于统治者讽刺、批评与诅咒的思想,由此使该音乐作品具备了与文学艺术等同的反映现实、传达民情、启发民智的功能。其次,该音乐作品也将文学创作过程中的诸多方法和技巧引入到钢琴创作之中,诸如第一部分“快板”与最后一部分“终曲”之间欢快、愉悦场景之间的对比;第三部分“谐虐曲”中节奏律动与其他乐段所形成的对比,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人们狂欢、欢愉的场景与沉郁、悲伤情怀之间的双重心情;第二部分“浪漫曲”与第四部分“间奏曲”所呈现出的“诗意”與“柔情”之间的对比,从而给人以迥异的情感审美享受和思想内涵认知。这充分反映了《维也纳狂欢节》op.26中各乐章之间以及各乐章内部乐段之间无处不在的对比方式,进一步丰富并增强了该音乐作品的艺术性、情感性与思想性,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舒曼音乐与文学相结合的浪漫主义风格特色。这也正是舒曼被称之为“诗人音乐家”的重要原因所在。

五、音乐语言特征

深入分析可以看出,《维也纳狂欢节》op.26除了表现出浪漫文学的风格特征之外,而且其在标题的设计与使用方面也别具匠心,呈现出鲜明的音乐性、文学性、艺术性的特征,给人以独特的思想认知和情感审美体验。

具体来说,文学创作过程中的标题主要是发挥着点名主题、总领全文的作用,而钢琴创作中的标题既表达了作者的情感思想与创作理念,同时也可以使广大听众通过标题的提示或者是指示作用,对钢琴作品有一个初步认识,借此逐渐走进钢琴作品所营造的情境氛围中来。基于此,舒曼十分重视对于钢琴标题的处理,他往往是依据音乐作品的创作背景、精神思想与情感意蕴,对文学作品中自己比较感兴趣或者是自己比较热衷的人物与场景进行提炼,从而形成音乐作品中的标题,进而应用于具体的音乐创作过程中来,或者是发挥着指示性的作用,引导听众逐步深化对该音乐作品的了解和认识,提高其欣赏能力,或者是发挥着体裁性的作用,展现各乐段音乐作品的艺术风格。《维也纳狂欢节》op.26中所出现的五个标题基本上都属于体裁性标题。表面上看,“快板”“浪漫曲”“谐虐曲”“间奏曲”“终曲”五个标题大都短小精悍,开门见山地点名了各乐章的体裁形式,具有鲜明的形象性与生动性的特征,犹如每一个标题都会向听众陈述一个独特的故事,其统一到该作品上之后则能够充分达到主题与内容的完美统一。进一步深入分析可以看出,这些标题又具有一定的提示性作用,似乎在传达某一特定的故事或者是特定的场景,但观众单纯通过这些标题又猜不出具体的故事和场景,从而产生强烈的悬念性效果,激发观众带着这样的悬念跟随旋律主线来进一步深入理解各乐段标题背后的故事和场景。舒曼对于乐段标题的处理方式既辅助了听众对该作品的理解;同时也有利于其有效的传播,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和系统借鉴活动。

六、结语

总体来说,《维也纳狂欢节》op.26作为舒曼的一首代表性作品,在快板、浪漫曲、谐谑曲、间奏曲、终曲五个乐段之中,既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舒曼个性化的曲式结构、音乐形象、和声调性与音乐节奏创作特征;同时也展现了其独特的音乐风格、浪漫文学与音乐语言特色,从而给人以独特的听觉审美享受和情感体验。鉴于此,我们在创作音乐作品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实现对传统技法的创新使用,增强作品文学性特征;另一方面则要创造音乐辩证性的情感表达效果,从而提升作品的创新性特征,塑造其个性化的艺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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