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建桥学院 商学院 上海 201306;2Stony Brook University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s New York 11794)
音乐商品化是音乐作为艺术品进行社会传播的媒介物质化,是精神劳动产品的物质化和价值化,是音乐与音乐载体的综合,是参与市场交换实现其价值的劳动产品[1]。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音乐商品化进程加速。音乐商品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人们重要的精神财富,因此对于音乐商品化的价值分析及产业链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音乐商品化的表现形式
(一)实物音乐商品
实物音乐商品是指磁带、唱片等实物音乐载体。19世纪90年代,留声机自欧美国家流入中国,随后大大小小的唱片公司不断成立,众多音乐人开始将自己的作品作为商品卖给唱片公司,这些公司将音乐录作磁带、唱片并复制成千上万份向大众出售。唱片公司借此获得高额利润,音乐人则能获得相应的酬金。唱片、磁带的面世,将音乐商品推向大众,同时推进了文化娱乐产业的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实物音乐商品市场不断缩减,但实物音乐商品同时获得另一种价值——成为部分消费者的收藏品,这部分被收藏的磁带、唱片等实物音乐商品随着多方面因素的推动价格被越炒越高。
(二)数字音乐商品
随着互联网时代来临,以手机、电脑中第三方音乐平台为载体的数字音乐商品应运而生,且迅速成为音乐商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并将音乐商品的盈利来源从音乐商品本身拓展到用户付费、广告收入、以及版权运营等,加速音乐商品传播的同时推动了音乐商品化的进程。
(三)传媒音乐商品
1.影视音乐商品
影视音乐随电影诞生之初已经萌芽,许多带着闪屏的老电影中没有台词,制片人则巧妙地将音乐与电影融合,从而表达人物的感情与整体气氛。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电影与音乐共同发展,电影的历史与音乐的历史融会贯通。
时至今日,我们不断看到电影与音乐相辅相成的状况出现。一首爆红的《燃烧我的卡路里》将尚未上映的《西虹市首富》带上了舆论的热点高度;一部《前任3:再见前任》带火了于文文的《体面》和袁娅维的《说散就散》,两首音乐在电影上映后不久便冲上了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各大音乐平台的首页。影视音乐商品是音乐商品化典型成果,受到影视制片人的重视,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2.广告音乐商品
广告音乐伴随着广告的发展展现出强劲的生命力。传统的广告音乐是为了通过音乐作为背景更高效地体现广告画面与说辞。然而,近年来许多广告不再通过自身内容吸引观众,而是通过广告音乐的“洗脑”。所谓“洗脑”是指创作一首不断循环品牌名称和宣传口号的广告音乐,通过几分钟的歌曲循环,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观众。“拼多多”的广告音乐即如此,在短时间内通过这样的魔性洗脑进行宣传,非常好地展现出广告音乐的商品化属性。
3.短视频音乐商品
短视频音乐商品是在近几年来伴随着抖音、快手等短视频APP快速发展的音乐商品,展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和传播力。2020年8月3日,网易云音乐和抖音正式宣布达成合作,共同致力于“音乐+短视频”内容生态建设[2],助力华语音乐繁荣发展,短视频音乐商品的发展对音乐商品的传播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音乐商品化价值分析
(一)精神消费价值
精神消费价值是音乐商品化的核心价值。消费者购买实物音乐商品、数字音乐商品并非仅仅为了购买歌曲本身,而是通过消费音乐商品达到精神愉悦或产生共鸣的目的,商场、餐厅等各类团体组织则通过购买实物音乐商品、数字音乐商品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传媒音乐商品同样通过取悦消费者达到如广告宣传、吸引流量等目的,无论是哪一种,归根结底通过音乐商品使消费者精神愉悦。
(二)传播价值
传播价值是音乐商品化的重要动力。音乐商品通过影视节目、广告、音乐平台传播后,反向对所播放的影视节目、广告、音乐平台起到传播带动作用,同时对音乐创作者、作词人、作曲人、赞助商等的知名度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例如,在《中国有嘻哈》播出后,原本作为小众音乐的hip hop文化被广泛传播,仅仅节目便要卖出5.4亿,歌手随后被收编,演出费翻倍[3]。
(三)经济价值
现阶段数字音乐商品、影视音乐商品、广告音乐商品、短视频音乐商品迅速发展,对传统的实物音乐商品产生挑战的同时为音乐商品化的发展带来非常好的机遇,并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以中国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音乐公司“摩登天空”为例,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曾经红极一时的磁带、唱片和MP3均面临巨大冲击,但是“摩登天空”把握住了音乐商品化的发展机遇,它在将“草莓音乐节”打造成为国内第一音乐节之后,不断签约歌手,通过歌手的作品构成了一套从场地、票务到视频、版权的新型音乐产业链[4],最大限度地挖掘音乐商品的经济价值并获得成功。
四、音乐商品化产业链及其影响
(一)音乐商品化产业链
音乐商品化产业链是音乐商品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音乐商品化产业链起始于音乐作品的创作,主要分为两个来源:第一唱片公司寻求赞助商并组织歌手、作词人和作曲人共同完成作品创作,第二为独立音乐人成立独立音乐工作室并寻求赞助商支持。原创音乐商品发行后通过广告商、影视公司、音乐平台、综艺等各类平台传送给消费者并实现盈利。音乐商品化产业链见图1。
图1 音乐商品化产业链
(二)音乐商品化产业链的影响
1.音乐商品化产业链的正面影响
第一,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音乐商品从以磁带、唱片为载体传送到消费者改变为通过影视公司、音乐平台、综艺节目等多个平台传送到消费者,得益于平台利用网络监管的便利和对版权问题的重视,非常有效地解决了音乐商品盗版泛滥的问题,保护了音乐商品创作者、赞助商、唱片公司的权益,对整个音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音乐商品化产业链提高了音乐商品版权监管的有效性。
第二,音乐商品通过广告商、影视作品、音乐软件等多个平台可以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因此音乐商品化产业链提高了音乐商品传播的有效性。
第三,唱片公司和独立音乐创作人通过和广告商、影视发行方、音乐软件、综艺节目组织方的合作实现了盈利模式的多样化,最大程度地提高了音乐商品的收益,因此音乐商品化产业链提高了音乐商品的盈利性。
2.音乐商品化产业链的负面影响
第一,音乐发行商和第三方平台为了追求高额经济效益,相比较音乐商品本身的内涵构建则更为侧重对音乐商品“流行度”的打造,音乐创作者为了保证作品发行,则需以发行商的要求为标准进行创作,因此音乐商品化产业链对音乐商品的创作具有一定约束性。
第二,音乐商品凭借广告商、影视公司、第三方音乐软件等平台可以实现短时迅速传播,音乐创作人可以凭借音乐作品迅速取得较高知名度,音乐创作人经过包装、宣传成为大众偶像,言谈举止备受关注,一旦音乐创作人个人生活出现负面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巨大,因此音乐商品化产业链对音乐创作人的负面影响具有扩大性。
第三,音乐商品化产业链逐步趋于成熟,赞助商、第三方平台在音乐商品产业链的运营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对音乐商品版权和收益取得保证的同时易于产生垄断效应。
结束语:
我国音乐商品化进程不断加速,表现形式不断丰富,实物音乐商品市场面临挑战但收藏价值增加,数字音乐商品、影视音乐商品、广告音乐商品、短视频音乐商品迅速发展。音乐商品化具有极高的精神消费价值、传播价值和经济价值,其产业链逐步完善并成为音乐商品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