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地理解“指尖”是领会力量的集中感,并非直的指那个“尖”。
是不是要用指尖触键?
用指尖触键,是个时常听到的说法。据约瑟夫·列文说,“旧的欧洲教学法”就是这样主张的。但他认为只有为了特殊音色的需要,才可取这种姿势。通常情况下,他认为手指触键部位“肯定不是靠近指甲的部份”,而是“手指第一节稍告下面的”“肉垫”。所以,如果把“指尖”理解为手指最顶端告近指甲处,触键时手指第一节(自指端数,不是关节)与键面成直角,甚至让手指第一关节向前(钢琴方向)凸出,几乎是指甲处触键,就不合造了。(为什么不合造,请参阅本书对有关手型、指型问题的回答)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